2024年06月29日16:3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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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至28日,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军强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成城的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远隆的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
郭颖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决定:
接受郭颖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三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需要,决定:
接受林蔚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到龄退休,免去:
陈颖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春雄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到龄退休和工作需要,免去:
武兴强、林辉、陈晨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胡帅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仁武为三明市司法局局长;
林蔚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天明为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郑洪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季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罗玮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工作需要,任命:
黄莉花、邱丽萍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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