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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1日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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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地处厦门岛西部,位于闽南厦漳泉金三角地区突出地带,是福建南部拓海贸易的重要港口,也是我国主要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特殊的区位属性,加上近年来城中村征拆工程的快速推进,伴生了一系列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仅2023年,海沧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9件,同比增长106.5%,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态势严峻。

面对压力,海沧区紧紧抓住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这一关键时机,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上同向发力,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近三年来,海沧区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9件,经向申请人释法说理后化解113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42.0%,经复议后再诉讼案件仅26件,“案结事了”率达90.33%。

坚持“防”字当头,把稳依法履职尽责“方向盘”

据统计,近三年来,海沧区因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不当、执法效果不好等问题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比达84.39%,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新期盼迫在眉睫。海沧区司法局聚焦源头治理,推动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努力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海沧区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培训。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海沧区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培训。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着力提升执法质效。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讨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执法监管尺度。印发实施《推进落实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开展执法培训4场次80余人次,督促各镇街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收集整理近三年全市征收领域败诉案件,重点分析败诉风险点,印发《依法征收经验做法与案例分析汇编》,指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征收安置补偿工作。

优化执法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区委依法治区委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2023年,先后召开听证会6场次、集体研讨55场次,依法作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共计30件。今年一季度,全区交通执法领域成案率同比下降68%。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行政机关答复职责,规范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在作出涉及人数较多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谨慎分析研判其法律风险和涉诉风险,经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决定。

强化执法监督。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为抓手,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方式,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组织对全区12个部门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共计80件逐案评查,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评查综合情况报告,推动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事项,组织委托机关与被委托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聚焦“化”字发力,打造行政争议化解“主阵地”

随着海沧区临港新城建设步伐加快,城中村征拆工作也进入攻坚阶段,因不服安置人口数量、安置面积认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征拆决定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陡然增加。海沧区司法局着力加大“一揽子”调解力度,将和解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中。

复议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复议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发挥行政调解力量。2023年,海沧区在东孚街道试点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解中心,集中迁入街道信访接待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派出所接待窗口、派出法庭立案窗口等,“一站式”受理各类行政争议,提供全流程保姆式解纷服务。全区先后成立13个行政调解委员会,2023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86起。组建人民调解组织105个,积极介入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工作,2023年共促成申请人与第三方达成民事和解1216件。

规范行政复议办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认真抓好司法部关于规范行政复议普通程序意见听取、听证和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有关文件落实。2023年6月,海沧区建成投用全市首个区级标准化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靠前指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纠违。今年3月,区行政复议机构在审查一起某街道首次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中,对街道在行政处罚中适用法律不当的决定直接予以变更,并就审理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导街道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压实出庭应诉责任。及时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出庭应诉责任,指导参与庭前庭后的纠纷化解工作,让“告官见官”成为常态。2023年底,海沧区司法局积极协调海沧交警大队负责人出庭应诉,妥善化解16起系列案件。2024年,海沧街道办负责人主动参与协调化解,区司法局、征收中心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当事人解释说明和情绪疏导工作,成功推动2起涉征收案件撤诉。

突出“联”字为重,构筑多元共建共治“解纷网”

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过问不多、涉案部门与案件管辖法院沟通不畅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争议化解质效的提升。海沧区坚持双管齐下,一手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调解工作,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凝聚多部门联动解纷合力;一手抓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联动,推动司法与行政资源有机融合。

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印发实施《海沧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工作机制,建立案件月报告制度。定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剖析梳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今年1-6月,全区被诉行政诉讼案件39件,同比下降38.1%,经诉前化解后当事人撤诉10件。

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协调会商、研判化解等工作机制。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与案件主要管辖法院进行座谈交流,根据法院发出的风险提示,邀请行政庭法官开展针对性教学培训。2023年,海沧区龙湖春江彼岸小区112起拆违系列行政复议案件,经法院合并案后立案56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诉前调解化解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行政部门与集美区人民法院协同发力落实化解任务,依法引导当事人撤诉28件,系列案件协调化解率达50%。

海沧区检察院、海沧区司法局开展工作交流会商会议。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海沧区检察院、海沧区司法局开展工作交流会商会议。海沧区司法局供图

创新府检联动模式。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机关与检察监督机关共建共进,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打造“行政执法 行政检察”联动互促、“行政检察 行政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的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复议调解中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政裁量权行使等问题,邀请区检察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海沧区司法局)

(责编:吴舟、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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